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和丈夫结婚四年了没领证,有个3岁多大的儿子,他们把孩子的户口上他们家了

河南-信阳 02-10 08: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9)
我和丈夫结婚四年了没领证,有个3岁多大的儿子,他们把孩子的户口上他们家了,现在我不想跟他过了,他们想把六万六的彩礼要回,可我现在拿不出,我想把孩子要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10 08:54
可以通过律师协商解决孩子和彩礼问题,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如需帮助请面谈或微信。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03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04
同居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可以不退,就孩子抚养存在争议的起诉处理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91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28
建议详细咨询我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50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71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0 10:10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20-02-10 10:50
可以通过律师协商解决孩子和彩礼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2-10 11:50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20-02-10 17:00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02
您好,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依据法律规定,彩礼钱需要退还给男方的,但是双方存在同居生活的,彩礼钱返还部分或者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09
建议委托律师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19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但作为女方可以举证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关于孩子抚养权,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30
孩子抚养和彩礼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未领证彩礼需要适当退还。
回复时间: 2020-02-10 09:56
未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全部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20-02-10 10:46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权归我方,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加微信手机号详询
回复时间: 2020-02-10 11:00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2-10 12:56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核算,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20-02-10 14:51
立即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2-10 18:34
可以通过律师协商解决孩子和彩礼问题,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如需帮助请面谈或微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北京东城区
山东聊城
广西南宁
广东广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974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471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40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