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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嘉定区信融小额贷款有效公司借款了,审核前发现被骗了,信息资料可以修改改成了乱码身份证号

江苏-南京 02-16 11: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在上海嘉定区信融小额贷款有效公司借款了,审核前发现被骗了,信息资料可以修改改成了乱码身份证号,身份证照片也重新上传了其他的,现在审核通过了提示需要交公证费,款还没有下来,已经有了还款计划,这样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最后签的名字是错误的
借款订单:J215605317603336合同
甲方(出借人):上海市嘉定区月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101室-11
乙方(借款人):姓名正确
身份证号:3390051258身份证号错误
手机号:1368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玖万圆) (小写:90000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利息 0.006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20-02-16 起至  2023-02-16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如果乙方单方面进行取消合同需要进行支付合同违约金:2000元整,该合同在乙方签署姓名时就具备法律效果
借款人用户名:13
账号:正确的银行信息
开户姓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逾期利息}%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3、乙方需在甲方审核通过后配合甲方进行验证偿还能力(1期-4期),借款人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验证,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否则视为违约,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签署合同起乙方进行提现前需要进行支付工本费,工本费包含合同公正费用 寄送费用 包装费用等费用(工本费在支付完成之后可以抵用后期的分期还款利息使用)工本费按额度的百分之5进行收取

甲方(签字):上海市嘉定区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名字签的错的

签订日期: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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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16 11:44
网贷风险多 不要再操作了
联系本律师可以详细咨询 帮你分析解说后帮你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追问:

是不需要理会

追问:

需要理会就可以了嘛

回答:

不是,是有很多风险需要避开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2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6 11:51
在线咨询刘平律师
现在很多通过网贷方式来诈骗的,自己要多小心,如让你先转款,一定就要谨慎了,注意诈骗! 如有不明白之处,及时与本律师详细沟通,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2-16 12:20
不要再操作了
回复时间: 2020-02-16 13:36
可以按照双方 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2-16 11:45
典型骗局
回复时间: 2020-02-16 14:47
委托律师审查
回复时间: 2020-02-16 15:05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20-02-16 18:0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2-16 18:25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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