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求学教育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伪造三方

江苏-南京 02-19 12:43  悬赏 25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辅导员伪造学生的三方协议,私自与某公司签约导致学生丧失首次就业机会
问题补充:
目前协商结果是:她将早就准备好的空白三方和报到证寄给我。此外我追加需求,我需要一份暂缓就业证明,便于我参加某广东地区的应届毕业生的编制面试。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个人利益有没有被补救回来?辅导员的这种侵权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
    是不是只要拿到三方、报到证、暂缓就业证明,我的个人损失就没有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19 12:47
向教育局举报
回复时间: 2020-02-19 15:13
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追问:

请问大概是触犯了哪方面的刑法呢?

回复时间: 2020-02-19 12:45
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20-02-19 13:34
建议你们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追问:

协商结果就是寄三方、报到证、就业暂缓证明。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就这些就能证明我从未就业,而就业信息网上我的首次就业记录是不是可以消去?

回复时间: 2020-02-19 16:04
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2-19 16:09
有签订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协议的话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2-21 09:48
答:可以存在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21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75
广西 柳州
人气:703741
山东 菏泽
人气:2082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