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仁红  陆腾达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刚结婚不到三个月,可以离婚?

 03-23 16:22  悬赏 0  发布者:33213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临沂 回答:(5)
我们刚结婚不到三个月,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是她怀孕了三个月了,她有先天性脑血管畸形,她这个病压根我们不知道,她也没说。 我也不是因为这个病而离婚,确实是不合,过不去了,长痛不如短痛,如果她不同意离婚,我去法院起诉,离婚很麻烦?
问题补充:
如果说不能离婚,而我们感情已经破裂,多久才能离?从现在开始我们不住一起,也基本不联系,就算是联系也是孩子的事,请问多久才能离?她不同意离得情况下,我多久后才能起诉,离婚的成功的几率是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3日 18时05分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追问:

我现在这个情况能协商离婚?她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 以下问题都是在她怀孕三个多月的情况下我想知道的详细答案跟确定答案,请详细回答,谢谢。 一:如果是她提出了的离婚,我们可以毫无顾虑的直接去民政局离婚? 二:我提出的离婚,而她也同意,我们也可以毫无顾虑的直接去民政局? 三:感情已经破裂,必须两年以上?只要感情破裂,不管她怀没怀孕都可以离婚?

回答:

不管她怀没怀孕都可以离婚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3 16:34
女方怀孕期间,不能协议离婚的,男方在女方孕期、流产6个月内、孩子一周岁以前都是不能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追问:

以下问题都是在她怀孕三个多月的情况下我想知道的详细答案跟确定答案,请详细回答,谢谢。 一:如果是她提出了的离婚,我们可以毫无顾虑的直接去民政局离婚? 二:我提出的离婚,而她也同意,我们也可以毫无顾虑的直接去民政局? 三:感情已经破裂,必须两年以上?只要感情破裂,不管她怀没怀孕都可以离婚?

回答: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否则按陈律师的第一个回复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23 16:57
女方怀孕期间,不能协议离婚的,男方在女方孕期、流产6个月内、孩子一周岁以前都是不能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
追问:

以下问题都是在她怀孕三个多月的情况下我想知道的详细答案跟确定答案,请详细回答,谢谢。 一:如果是她提出了的离婚,我们可以毫无顾虑的直接去民政局离婚? 二:我提出的离婚,而她也同意,我们也可以毫无顾虑的直接去民政局? 三:感情已经破裂,必须两年以上?只要感情破裂,不管她怀没怀孕都可以离婚?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5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3 20:52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没有这个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3-24 17:01
建议你现在就起诉,
评论者:332130418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3-31 19:02
起诉法院不受理,因为她已经怀孕了。但是现在她同意离婚了,让我们去起诉,我可不可以找律师写份协议或者去法院找个相关方面的协议参考或者利用,拿着去让她签字啊。还是必须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5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7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5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4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2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