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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方可以拒绝赔偿吗?

陕西-汉中 03-23 20:28  悬赏 0  发布者:胡停婷 给我留言  回答:(5)
责任方驾驶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一)项,(三)项,违反《道路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二)项之规定,负此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另一方驾驶三轮电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二)项之规定,负此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以上就是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事情已经发生五个月,而事故认定书也已经下了三个月了,我就是次要责任方,责任方伤的比我重,不过也也早就出院了,现在责任方还要求我赔偿,双方都没有保险,我该怎么办呢?或者我有没有理由拒绝赔偿?


双方都是非机动车,不存在交强险,如果我拒绝赔偿了会承担什么后果?                                                                       如果我要拒绝赔偿,那拒绝的依据理由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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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3 20:30
你无权拒绝赔偿
追问:

为什么,如果不可以,那我要承担大概多少的比例?或者我该怎么佯作对我更有利一些,我只是次要责任方。或者说我现在要怎么样处理最为妥当?

回复时间: 2013-03-23 21:05
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23 21:38
根据责任承担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3-23 21:47
该问题,我已在一对一咨询中给予回复,不再重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3-24 08:12
根据责任大小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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