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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平台一个叫有用分期的平台借了一笔16800元的贷款。每一期还2128元 一共还12期

广东-东莞 03-06 14:58  悬赏 0  发布者:阿羡 回答:(15)
在网络平台一个叫有用分期的平台借了一笔16800元的贷款。每一期还2128元 一共还12期。利息已经超过50%了。去年12月突然不能还款。上网查到这个平台被查封被警察抓了。今天又打电话来让我还款 叫我把钱打到银行卡里代扣。代扣的是出资方。可是我都没有和所谓的出资方签订合同。我不敢存钱代扣。然后她们还威胁我说要上个人征信。发律师函。请问这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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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00
您好  需要 具体分析 查证核实 再正确处理  以规避风险和后患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00
你好,需要审查确定的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00
现在的网贷套路多多,先不要操作,联系本律师帮你核实规避风险。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03
可以找律师咨询 帮你分析后依法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03
有用被查封了 小心被骗 有需要加我简介微信告诉你怎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13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钱从哪儿来还哪儿去,骗子太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27
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36
需要 具体分析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06 17:16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3-07 17:06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3-06 15:08
小心被骗
回复时间: 2020-03-06 16:38
建议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回复时间: 2020-03-06 16:42
借款民事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3-06 16:44
建议来电详细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3-06 17:29
那是不合法的。可以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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