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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村人2007年在山东省购买农村住房,从村委会手里购买且有收据

山东-威海 03-10 06: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外村人2007年在山东省购买农村住房,从村委会手里购买且有收据,当年要求交1000元土地使用证,有收据,结果没有办下来,但是2019要拆迁,拆迁费用很低,因为属于农村用地现在说当时买卖合同无效,这样是不是应该属于村委会知法犯法,应该承担部分个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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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3-13 14:27
可以主张大部分的拆迁补偿利益
回复时间: 2020-03-10 08:28
买卖合同虽无效,当时仍可主张大部分的拆迁补偿利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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