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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养女土地房屋继承权

 03-25 11:47  悬赏 10  发布者:langha……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1)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的问题如下:我家的土地由我爷爷(我妈是我爷爷的唯一女儿,并在家招亲成家)和他哥哥(我大爷爷)共同持有,地契上标明共同持有,但无具体各占多少的说明。我大爷爷去世后,大爷爷的妻子改嫁,他们的唯一一个女儿被其妻子送给别人,我爷爷出于亲情将其抱回作为养女收养(但并没有走养女相关的法律流程),该养女(我大爷爷的女儿)多年前已经嫁人(且已经在新的家庭里获得继承权),现在她突然回来要我们土地、房屋的继承权,请问各位老师这个继承权成立嘛?如果成立,具体该怎么分?如果她本人承认是养女关系,那又该怎么处理? 请各位老师费心帮忙解我所困,本人不甚感激!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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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5日 13时36分
这个女儿本身就是你大爷爷的女儿,他就有继承你大爷爷财产的权利;因为土地是你爷爷和大爷爷共同持有。
再有看你爷爷收养这个女儿的这个事情是在哪一年发生的?如果是在90年以前,则:我国收养法系1992年4月1日施行,你亲戚收养张苗系1990年3月5日,当时,收养法尚未颁布,该法并不具有溯及力。根据1984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者有关组织证明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追问:

汪律师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 按照您的回答,那么可以确认为养女,那种情况下,继承权该如何判定?如果成立,土地继承份额是一人一半吗?

回答:

如果继承权是成立的,又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追问:

现在老房子都不在了,只有宅基地,我大爷爷的女儿早就嫁出去了,这个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回答: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你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房子就没什么能继承的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汪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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