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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未提供相应告示牌以致不慎摔倒受伤,酒店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广东-深圳 03-25 13:00  悬赏 0  发布者:永远的守望者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母亲因工作需要跟旅游团在酒店住宿,期间因为路面湿滑而不慎摔倒,脚部受伤,现行走不便,当时未能看到任何告示牌,事后酒店有带我母亲去医院检查,但现在就不再过问,我母亲现在无法外出工作,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做?麻烦律师们可以给我一个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胜感激。
问题补充:
公司并没有给我的母亲购买保险,所以这样要是理赔是不是比较困难,我母亲是在工作期间受伤,请问公司有一定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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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5 13:02
你可以向旅游团和酒店索要赔偿!
追问:

即使没有买保险,也可以索要赔偿吗?

回答:

可以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3-25 14:39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3-03-25 15:10
你可以向旅游团和酒店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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