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恳请严惩彻查‘傅村镇上沈’村两委涉黑涉恶干部

浙江-金华 03-20 13:29  悬赏 0  发布者:蒋未杭 给我留言  回答:(11)
在金华市傅村镇上沈村,刘权生任期历经金华金三角开发区,升级为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设立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金东区农林局审计意见书》金东农审意[2004]03号,我局农村审计站对你村1999—2003年11月财务审计事实:1.财务入账不及时,“坐收坐支”现象严重。2.村主要干部(注:原任书记刘权斌、时任书记刘权生,各自经营的“桔山”、“荒山”)承包款缴纳不及时(承包合同与刘权生实际经营的关系存疑),且均存在以支抵收的情况。3.利息收入一直不入账,存在侵占集体资金的嫌疑。4.小山建房押金缴纳时间不一,甚至还有三户未缴纳。110指令:例一、2007年8月28日,因村民上访问题,村民傅延春被殴入院,刘权生被行拘;例二、2013年2月18日,刘权生知悉村民到镇政府上访,亲率无业人员,踢进镇长办公室,随后冲向信访群众。接公安110指令,出警民警至现场,时任副镇长的项立军等在场领导均谎称镇政府内,情况正常。例三、2013年2月22日晚,刘权生暗处偷打时年七十多岁的上访村民金章禄,处以治安拘留。例四、在土地整理工作推进期,2014年11月28日护村队员金亮亮在农地将蒋建华和蒋志成打伤。次日,刘权生老婆(患癌)躺在我家沙发上,要求签定“土地流转”,傅村所出警,半夜被接走;护村队员金某被刑拘,2015年3月8日,受伤村民被行拘。村主任滕秀花的丈夫,原任村主任金春田;原任村监委主任贾仁根,在任期前、中(后)均涉刑案。2019年,贾仁根、金亮亮等又因私设超大型外来渣土倾倒场违法牟利案发,再被刑拘。2012年新区成立,村主要干部为所欲为,滥用、挪用土地征用款,虚报冒领;将被征地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名额分配变成手中权力,打击报复上访村民,与“土地流转”等工作的筹码。在2014年的区重点项目由傅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投标之前,主要干部租借农户田地,移植经济苗木,牟取青苗补偿款。拿着《土地流转协议》,强制推进区农业重点项目土地平整“地改田”,又上新项目开发农村旅游。目前,政府专项农业补助款和村集体资金,被挥霍亏空,项目停止。前任村监委主任、现任村党委书记刘华锋在农田上违建厂房未被依法拆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20 13:35
报警处理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3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20 13:43
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654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20 13:50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22 19:53
去报警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3-20 13:31
去报警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3-20 13:32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20 13:48
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20-03-20 14:52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20 15:09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20 16:41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21 09:45
需要调查。
我的补充: 2020-03-21 09:47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5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06
广东 深圳
人气:136679
山东 菏泽
人气:21669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2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