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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走时侧身行走,不小心碰撞到大厦标识牌导致受伤,治疗后到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广东 07-16 10:47  悬赏 0  发布者:NIGO 给我留言  回答:(1)
有一位过路行人不经意地,没有正面行路的情况下,一头撞到大厦标识牌上,血流满面,去医院缝针后返来大厦找物业公司索赔医药费和检验费用。物业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不赔偿的理由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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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6 11:31
    如果是危险地方,物业应设置警示牌,负有安全提示义务。如果不是危险地方,物业没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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