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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靖鑫经融借款,然后成功到达钱包可是我银行卡填错了,钱被冻结了

江西-南昌市 03-31 20:21  悬赏 0  发布者:月亮不是我的. 回答:(13)
我在靖鑫经融借款,然后成功到达钱包可是我银行卡填错了,钱被冻结了,我联系平台客服,平台客服让我加他们的QQ客服,客服让我怎么操作,然后我操作失误,客服说二次冻结,要让我交3000元到哪里去解冻,在提出来就是之前借款的加上这3000我说我没那么多钱,客服说不交的话钱被冻结我也要按时还款。也是要扣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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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40650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21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631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22
骗人的。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23
现在网贷风险多,发来本律师分析处理,避免被套路。
我的补充: 2020-03-31 20:23
你的网贷问题需审查,可添加本律师头像下手机同号微信详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07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25
看具体合同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39
网贷种类多 环境复杂 可不能盲目操作靖鑫金融
有好多风险需要正确避开掉才能慢慢安全办理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查证核实清楚 避开风险可以安全的办理或者取消 不要大意
回复时间: 2020-03-31 21:06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21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甄别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22
根据你的说明,我们能够判断,你遇到的是诈骗的,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进行诈骗。
对方让你交纳的各种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你的APP是假的,你可以去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搜索核实一下。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你交钱的。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23
你好,对方是诈骗分子。
我的补充: 2020-03-31 20:24
可以把你们的合同发给我给你审查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3-31 20:52
不用理会,有事报警
回复时间: 2020-03-31 22:42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4-01 09:4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4-01 11:10
您好,建议小心谨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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