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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在平安普惠无抵押贷款借的15万,(实际到账149550)想提前结清

江苏-宿迁 04-01 17:30  悬赏 0  发布者:徐臣氏 回答:(8)
3月26日在平安普惠无抵押贷款借的15万,(实际到账149550)想提前结清,本金利息违约金一共要155122,但还种种原因没办法提前结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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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01 17:31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具体可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回复时间: 2020-04-01 17:31
有没有签订 合同,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20-04-01 17:53
你好,尽快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4-01 18:13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加本律师简介中的微信,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3 22:31
尽快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4-01 21:00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4-01 21:43
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0-04-01 22:23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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