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我今天注册个网络贷款,飞天鼠贷款,我是填了自己的信息,可是我看下款1500元钱
北京 04-08 12:1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今天注册个网络贷款,飞天鼠贷款,我是填了自己的信息,可是我看下款1500元钱,四天需要还2千7百多,利息已经超过本金了,我就没有确认借款,为什么就到账了呢。怎么解决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石家庄]
- 郝廷玉律师 VIP
- 电话:15803118507
- 52597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2:20
按你说 明显涉嫌套路贷 非常的危险 而且不讲理 不要大意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后 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而且也安全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后 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而且也安全
- [山东-聊城]
- 邓桂霞律师 VIP
- 电话:13969523706
- 209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2:20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70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4:52
建议慎重,有风险。
- [黑龙江-哈尔滨]
- 苏佰林律师
- 1042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2:20
你遇到的是套路贷款诈骗,对方是以借款的形式在进行诈骗,利息严重不合法。所以不合法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你应该以实际收到的钱计算借款的本金。(《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法律规定一个月最高的利息是月息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方这样的行为,已经不简单的是借款了,对方涉嫌套路贷款诈骗,你可以考虑直接报警,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2019年)的315晚会已经报导过7天高炮(可以百度搜索“315晚会报道714高炮”)的情况,各地法院这类案件判刑的也有很多。
最后的建议,合法的部分虽然有还款的责任,但是因为对方是犯罪,所以可以先不还给对方,等司法机关处理。而且即使还了合法的部分,套路贷 的暴力催收还是会有,所以不如不还。
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你应该以实际收到的钱计算借款的本金。(《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法律规定一个月最高的利息是月息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方这样的行为,已经不简单的是借款了,对方涉嫌套路贷款诈骗,你可以考虑直接报警,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2019年)的315晚会已经报导过7天高炮(可以百度搜索“315晚会报道714高炮”)的情况,各地法院这类案件判刑的也有很多。
最后的建议,合法的部分虽然有还款的责任,但是因为对方是犯罪,所以可以先不还给对方,等司法机关处理。而且即使还了合法的部分,套路贷 的暴力催收还是会有,所以不如不还。
- [北京-东城区]
- 顾倩团队律师
- 36725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2:23
如果利息过高的可以向银监会投诉举报,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降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广东-广州]
- 冯倩雯律师
- 171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3:17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北京-朝阳区]
- 赵江涛律师
- 90590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3:20
小心好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3:40
你好,建议慎重,有风险。
- [北京-海淀区]
- 申维丰律师
- 45533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4:19
您好,按你说 明显涉嫌套路贷 非常的危险 而且不讲理 不要大意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后 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而且也安全。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后 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而且也安全。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 58806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4:46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8 15:44
你好,你的描述太过简单了,你可以带着你手里的资料和证据面谈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林湘)(2022-03-20)·请问,我同事破解保存了他人聊天记录,而我在朋友的一再邀请下也看到了相关聊天记录
- (李保忠)(2022-03-20)·您好,赵律师,我是济宁汶上的,今年1月份借给了朋友2000块钱
- (高志博)(2022-03-19)·律师事务所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是诉讼科的 让我自愿
-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2022-03-19)·我是一名在上初一的女生 就在昨天晚上有很多个人说要在我周日的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