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平  高洪祥  姜万东  
该问题已关闭

我这个月9号刚签定一分合同,现在我想毁约,甲方不同意,我能单方面毁约吗?我签合同时给甲方的2万块怎么

广西 03-27 18:00  悬赏 0  发布者:453327…… 给我留言  回答:(0)
药店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河池市西环路90号广西德洲药业有限公司河池水洞店整体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 甲方已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到2016年11月2日止,月租金1000元人民币,水电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房租、水电费按月支付。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三、 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营业设备及药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 甲乙双方商定的转让费为人民币70000元整(大写:柒万元整),乙方须于2013年3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
五、 广西德洲药业有限公司收取的2000元押金(信誉金),1000元办证费,房东收取的1000元押金,各种证件变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乙方未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前须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申报。
七、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西德洲药业有限公司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黑河
江苏南京
北京海淀区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9975
广东 广州
人气:3925727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61
安徽 合肥
人气:282713
山东 临沂
人气:2490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