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保忠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我的身份是一名大四应届生,3月9日我入职一家跨境电商公司工作,两个星期之后辞职

广东 04-11 22: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身份是一名大四应届生,3月9日我入职一家跨境电商公司工作,两个星期之后辞职。并于4月10日收到工资,但我发现公司不是按照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给我发工资的。我的实习工资是3200一个月。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辞退员工工资的计算方式是 日工资✖️实际出勤天数 而日工资=月工资➗月应出勤  但是公司的工资计算方式是这样子: 3200➗31✖️12等于1239 理由是我不是一号入职的,得按照他们自己制定的规则来发放工资  我认为根据劳动法,工资的计算应该是 3200➗25(月休6天,大小周制度)✖️12等于1536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学生弱势的一方,我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12 15:48
直接找专业律师来帮你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0-04-11 22:38
按照劳动法处理,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4-12 12:27
你好,此类纠纷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宁夏银川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3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05
辽宁 沈阳
人气:10927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