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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中生,我有一把价值3688元的吉他被他人损坏,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

贵州-遵义 04-12 15:32  悬赏 0  发布者:熊先生 回答:(3)
我是一名高中生,我有一把价值3688元的吉他被他人损坏,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我与当事人说明了情况,且当事人自愿与我签订3000元的欠条,并且承诺在2019年8月份归还此赔偿金,但我在2020年1月份与他家进行协商,他的家长不承认赔偿此金额,当事人也不愿赔偿这么多钱,请问我有什么方法可以得到这笔钱,如果起诉的话我该准备些什么?双方都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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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12 15:40
可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赔偿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18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2 17:23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20-04-12 16:16
。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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