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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与九*格公寓签了租赁合同,合同租期为3个月,从2019

广东-广州 04-12 22: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想咨询一下:我与九*格公寓签了租赁合同,合同租期为3个月,从2019.11.23到2020.02.22。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我与他们电话说要再续租两三个月(因为合同上不允许春节前后一个月退房,而且也是疫情期间,想着换房子也不容易。)
后来我才知道经营九*格公寓的是二手房东,不是原房东。因为他们经营不善的原因,拖欠原房东的租金和管理费,被原房东终止合同。这件事是4月9号原房东告诉我才知道,4月10号九*格公寓的人才微信告知我。这时我已经交了4月份的房租。
也是这时我才注意到合同上写着:“合同期满如不通知甲方退租则当乙方默认续约3个月。(也就是5月22号?)”。另外,其合同也没有注明甲方是九*格公寓,而是以其公寓经营公司的一位员工信息签甲方。(这也让他们模糊,推脱责任过:说找合同上签名的人要押金去。但这位员工早已经辞职不做了。)
后来他们又要求我搬到其公寓名下的其他栋楼去接着住,要不然不会退我押金。(我不同意另外搬到别的地方,考虑到不久工作地方要换等综合因素,加上他们的态度,不想妥协。)

现在我想问:
1、我这种情况的续租是按合同法二百三十六条算不定期续租,还是合同上的默认续约三个月?
2、因为他们经营不善的原因,拖欠原房东的租金和管理费,被原房东终止合同。他们无法提供合同签订的居住地方给我们继续居住,算不算他们违约?他们可以不退押金?而要求我们搬到其他地方接着住?

PS:整栋楼的其他租户也被这样要求,不退押金。现在有部分人同意他们这种要求。但他们情况和我有些不同,他们还在合同期内,差不多到期,不是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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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13 20:17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4-13 06:05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租赁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4-13 12:28
一般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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