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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培训班被骗签分期乐贷款

天津-北辰区 04-15 15:11  悬赏 0  发布者:z15788……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大概在2016年底时候,我媳妇在在网上看见招聘信息,薪资5000左右;去面试后发现是培训机构,说通过半年左右培训后,工作后分期还款,后来被忽悠签署了贷款东西,(都是电子版的),并且没有给任何纸质贷款合同文件,由于培训的效果很不好,工作薪资无法正常生活,且不再从事该行业了,当时要求培训班解除贷款合同,培训班没有同意,且连贷款的纸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一份。 

当时签完贷款后也没有收到贷款资金,怀疑是培训机构套路培训生签署分期乐贷款,从中获取利益!
这两年分期乐一直再催还款,还款额已经翻了好几倍了!
不知道这个是否合法!(感觉被骗的贷款分期一期都没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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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15 15:12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4-16 09:43
可以报警处理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4-15 15:37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追问:

贷款合同当时都没有给,要也不给;
培训合同丢失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我媳妇说就不管他。。。

回复时间: 2020-04-15 15:50
电子合同发于我看看
回复时间: 2020-04-15 16:11
您好,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最好拿着相关的材料到律所找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20-04-15 19:15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4-15 20:17
建议你们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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