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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购房指标可否要回?

湖南 03-28 13:21  悬赏 0  发布者:cy016h……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单位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定向购房协议,按规定我有一套房的指标。房价较市场价优惠很多。我一位不享受此资格的朋友找我,说想买一套。我说你出点钱给我,我让给你买。后,我委托他代我交了购房定金两万,收据上是我的名字,并签了预购协议书,收据和协议书他拿在自己手上,但他没有兑现我们的口头协议,我现要求他归还收据和协议,我退他两万,并补利息给他。但他却将这两样东西转给了第三人。眼看购房日期将至,对方根本不理会我。我只得在报上声明这两样东西作废,并找开发商协商。因我单位给开发商造的名册是我的户名,并再次为我证明此房只能由我购买,我于是交了房款,但开发商却拒绝与我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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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8 13:28
一般是不可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3-03-28 13:37
权利人是你,能买的只能是你。即便是转让指标,对方也违约了,你有权收回。
回复时间: 2013-03-28 13:23
当然也可以要回来的,不过要是收别人款的话要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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