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兄弟间因亲父遗留下来的田地如何分割的问题。父亲过世了,留下7份田地子女有3子3女

广东-茂名 04-24 13:38  悬赏 0  发布者:52Hz 回答:(6)
关于兄弟间因亲父遗留下来的田地如何分割的问题。父亲过世了,留下7份田地子女有3子3女,3个女不参与分割。田地是父亲名下,土地确权后户主是大儿子,名下还有二、三儿子。均分田地大儿子不愿意,大儿子的意思他个人独定3份,二和小儿子各1份,剩下的2份大儿子想三兄弟均分。大儿子独定的3份中,说有2份是他妻和他女儿的,女儿那份是九几年土地大调整生产小组分给的妻子那份是过世父亲的小女儿没出嫁前国家按现有人口分配给小女儿的。小女儿出嫁后大儿子认为这份属于他妻。一共7份田地,按父亲以前领到的,分别是3个儿子各一份父亲夫妇各一份,当时没出嫁小女儿一份,九几年土地大调整时大儿子的女儿增加一份。请问怎样分配和解决问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24 13:42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61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4 15:33
无法协商到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4-24 14:05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4-24 14:08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4-24 17:26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核算,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20-04-27 19:03
您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不属于个人。按户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继承问题,并不按照遗产进行分割。如果三个儿子已经分户,则由村集体重新分配各自的经营承包田地,原有的七份田地收归集体。如果三个儿子并未分户,则共同经营原有7份田地。共同经营收益由内部成员协商决定,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0129
黑龙江 黑河
人气:823
山东 东营
人气:2597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4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31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