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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婆今年76岁,配偶已去世20多年,有三个女儿,名下没有房产

广东-中山 04-27 14:32  悬赏 0  发布者:◣舊人舊夢舊時光 回答:(6)
我的外婆今年76岁,配偶已去世20多年,有三个女儿,名下没有房产,存款有27万,三个女儿之间不和,大女儿不赡养母亲接近12年,二女儿待母亲一般,目前27万在我妈名下代为管理,姊妹之间不和,我外婆和其他女儿要求我妈把我外婆的存款拿出来,以后和我妈断绝关系,钱花光了,怕没有人愿意出钱出来赡养母亲,最后母亲无家可归,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我们自己的利益?才能保障老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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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4-27 16:32
无法协商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4-27 14:34
只能按照财产所有人的要求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4-27 14:42
你好,财产所有人有权利分配财产.
回复时间: 2020-04-27 15:21
您好。外婆将其名下财产指定由您母亲代管,如在作出代管的意思表示时外婆神志清醒,则该代管协议有效且已经实际履行。其他人要求把财产拿出来,是否允许,要看财产实际所有人即您外婆的意愿。要保障好老人的利益,在其他子女没有主动承担赡养义务的时候,您的母亲需要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要保障好你们的利益,在按照伦理常情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最好能够让老人订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名下财产指定由您的母亲一方继承。公证遗嘱即将遗嘱拿到公证处做公证,这样的遗嘱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20-04-27 18:31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你这个案子。越早对你越有利
回复时间: 2020-04-27 20:22
只能按照财产所有人的要求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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