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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属于我们土地所有权

安徽-六安 03-29 18:25  悬赏 0  发布者:陆黎明明 给我留言  回答:(1)
三十年前我两村民组因靠河边的两百亩地易涝不能种植水稻,后由乡镇府出面改造水塘承包给别人,以前责任田到户这两百亩划分给我两村民组,但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乡镇府承包给别人时也没有经过我两村民组,因当时要交农业税收我两村民组也就以租金和税收两免的形式办的,可现三十后我们想要土地所有权和租金,村委会不予返还,而且还说现在的土地所有权已不属于我两村民组的,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也没有相应的证据,现我们该怎么维权?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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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30 08:25
乡镇府承包给别人属于无权处分,应该有村民大会决定,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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