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李保忠  刘中良  
该问题已关闭

父母在过户(赠予)给女儿的房屋产权后,父母是否可以以女儿不赡养父母

福建-厦门 05-06 01: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母在过户(赠予)给女儿的房屋产权后,父母是否可以以女儿不赡养父母,或者侵害以及不孝敬父母的理由,撤销赠予给女儿的房屋产权?? 撤销赠与需要怎么申请?去哪里申请?办理撤销申请需要哪些程序??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5-06 08:43
可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5-06 10:11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5-08 22:50
赠与完成无法撤销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支付赡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苏州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广西贵港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19047
广东 东莞
人气:38927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91708
江苏 苏州
人气:87210
山东 聊城
人气:205275
江苏 南京
人气:1192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