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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随贷app下款1300 当时就归还给他们。五六天后后要求还款3000多

辽宁-葫芦岛 05-09 09:35  悬赏 0  发布者:楠D · 私房小吃 回答:(17)
被随贷app下款1300 当时就归还给他们。五六天后后要求还款3000多,而且还打我通讯录电话,我该怎么去法院立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5-09 09:43
这是黑网贷,俗称高炮,是私人转账给你的,还款需谨慎!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80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9 09:46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55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9 09:52
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回复时间: 2020-05-09 10:03
通过你的叙述判断 有可能是套路贷 很难缠 而且不讲理 请及时律师帮你分析后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其他身陷套路贷的人 也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0-05-09 10:06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5-09 10:16
是不是金额很小的那种贷款,一般是不会超过5000元。实际到账只有账单的一半左右,而且借款期限特别短,一般不超过5天。如果逾期的话,违约金特别高,而且还会爆你通讯录。你在平台还款的话,必须按照平台金额偿还,否则还不进去,而且收款账户都是私人账户,还经常变更。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你可能是遇到了网络上的黑贷款平台,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0-05-09 10:40
可直接立案的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596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9 11:09
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251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9 13:22
你是否签订了贷款合同或协议?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65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9 15:50
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7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9 16:27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5-09 09:35
这是黑网贷,俗称高炮,是私人转账给你的,还款需谨慎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告诉你怎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5-09 09:36
这个是需要看合同约定的条款而定的啊!
回复时间: 2020-05-09 11:02
可以把你的合同等材料发给我审查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20-05-09 11:07
最好谨慎处理,防止损失。
回复时间: 2020-05-09 11:46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20-05-09 17:18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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