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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重庆-巴南 03-31 14:12  悬赏 0  发布者:yang66…… 给我留言  回答:(2)
法律顾问同志:
    我80岁了,十多年前经介绍和我现在的老伴相识,再婚。双方都有子女,我们二老独立居住,今年老伴逝世,留下房屋和生活用具等产物,该房2003年旧城拆迁时我们二老居住是房管所的产权,当时商议将补贴优惠政策让给男方的子女。等到我们二老居住到百年归世后归还产权人,(当时是口头协议,为签法律文书),今年老伴去世,男方子女认为产权不是我的不同意我继续居住,偷偷将大门的锁换了,将我和老伴共同生活家具及产物据为他有,赶我出门,现在我居无所有。漂流在外,我认为男方子女的做法是要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无人道主义,该房我真的就没有居住权吗,家中的家具及生活用品不该我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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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31 14:32
你好,你有居住权,可以起诉男方子女归还你的房屋
回复时间: 2013-04-07 17:16
一、与原老伴子女(原房同住人,包括继承人)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认可你为公房续租人。如能,你可凭协议书与公房出租人签订租房协议;如不能,你可持无房证明、婚姻证明等申请当地房管局调查确认承租人;
二、当地房管局确认承租人如果是你,你可依法(含诉讼)追出占房人;如果是其他人,你可以当地房管局为被告,房管局确认的承租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维护你的权益,实现你的居住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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