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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诈骗罪?及是否能作为法律依据?

广西-南宁 05-18 02: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法律依据?以假名字,假的身份信息借款,企图销毁借条,手机等行为能否判定其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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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597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18 08:29
你好,这个也是虚构事实了,可以构成诈骗的哦。
追问:

已经报警,派出所方认为不能构成案件,中间有归还部分钱,最后总金额为17万多。

回答:

你好,要看其主观目的的哦,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加微信,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2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18 08:43
报警并提交证据。
回复时间: 2020-05-18 09:06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要看情况
追问:

对方隐瞒其真实姓名借款,真实用途不明,多次以自杀,不还钱,拉黑等方式胁迫借款,其中有说是偿还赌债,高利贷,帮朋友借钱还信用卡之类的,最后因借不到钱企图销毁其用假名签的借条和摔坏我与其联系的手机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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