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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架

辽宁-本溪 04-01 11:07  悬赏 20  发布者:871869……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跟一个身高180的人打架我身高160他先动的手拿手机打我头 然后我还击了 然后他报警说我把他的脚打骨裂了 我有个目击证人证明他打我 但是是他先报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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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10
双方各有过错,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08
警方会根据情节,公正处理,如果处理不公,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08
双方各有过错,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09
既然报警,就由警方立案侦查,由警方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12
向警方提供目击证人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20
报警了吗当时, 如构成轻伤,打人者将负刑事责任,同时负民事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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