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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目前长期拖欠贷款,延迟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已涉嫌金融欺诈,若本次沟通之后

山西-长治 05-22 18: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目前长期拖欠贷款,延迟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已涉嫌金融欺诈,若本次沟通之后,3个小时之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我司可能安排工作人员至你的住所,单位 户籍地址进行调查,了解你相关的经济,生活状况。你的分期业务已严重逾期,且经过我方多次催促你仍未还款,我方正整理相关案件材料,平台有权向管辖你区域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向法院申请判处,你除偿还全部款项以外,还将承担诉讼产生的律师费 诉讼费 保全费等费用。你也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日后的银行贷款,乘坐交通工具,子女上学等诸多行为将受到严重影响和限制,希望你能明白,你现在的违约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诈骗金融机构。仍拒不处理 我司将放弃和你本人单方面沟通。这是微博借钱发来的,由于我现在真的没办法还钱,天天打电话,还给亲朋好友发短信。而且不是我紧急人联系电话,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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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5-22 18:49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5-22 18:54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加本律师简介中的微信,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回复时间: 2020-05-24 21:30
可以按照报警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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