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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深圳市创盈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

 06-03 23: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4)
甲方(出借人):深圳市创盈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十九层09-12单元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圆) (小写:37000.00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0.006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20年06月03日 起至  2024年06月03日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13635218047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          姓名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0.1%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借款方在审核通过后由于各种因素导致放款失败如:虚假身份证、虚假银行卡、虚假联系人。此虚假信息会造成系统检测骗贷嫌疑,借款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限制其亲人、子女高消费,体制、教育等。     九、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2020 年 06 月 03 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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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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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6-04 08:51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6-04 19:55
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6-04 09:0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6-0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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