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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

河北-廊坊 04-03 10:33  悬赏 0  发布者:QWASZX…… 给我留言  回答:(6)
老公有外遇,要求离婚,我们婚后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婚后第二年建住房一栋,产权是老公与家公共有的名字,没有注明份额,请问,在法庭上,我出示产权证要求分割1/4,还要不要别的证据。当时我们是出现金,及结婚,乔迁,小孩出生的朋友的礼金都用在建房,而且是家公在主办建房,所有的收条都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法院会不会根据收条来析产。分清分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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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03 10:44
因为房产有你家公名字,房产分割应在离婚案以外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4-03 11:10
产证上有份额的话你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4-03 10:35
产证上有份额的话你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4-03 10:47
房产有你家公名字,房产分割应在离婚案以外,需另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4-03 11:02
可以分割,具体份额可以评估
回复时间: 2013-04-03 22:10
产证上有份额的话你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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