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申维丰  高庆强  
该问题已关闭

招联金融剩余欠款12000,逾期2个月,现在已经高达20000

浙江-温州 06-11 08: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0)
招联金融剩余欠款12000,逾期2个月,现在已经高达20000。期间一直在协商还款。他们一直不同意,现在他们委托了第三方机构进行催收,电话频道骚扰第三方和第四方,一天起码20个电话起。 我也报警了,似乎没什么用。平台称自己不管了。招行也说自己不管了。我是否能直接起诉该平台?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07
合理的本息要还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15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具体可有偿微聊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22
可以直接按照欠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11
积极偿还合理本息。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24
积极还款吧。对方不同意协商 你还协商什么
回复时间: 2020-06-11 09:51
积极偿还合理本息
回复时间: 2020-06-11 10:03
可以把你的合同等材料发给我审查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20-06-11 10:25
积极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6-11 12:50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6-11 15:55
可以委托律师分析指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335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