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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04-03 13:14  悬赏 0  发布者:110abc……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昌平区 回答:(6)
我是房东,和租户签订了3年合同,期限是今年5月1日,我也提前一个月告诉他了,但是他说合同上写的是:租赁期满30个工作日内讲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给甲方(就是我)。我不明白这条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想利用这个时间,讲房子转租出去,然后得到房租跑掉呢,谢谢,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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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3日 14时55分
他的意思可能说说,期满后还可以住30个工作日。也就是一个多月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3 13:16
不是的
回复时间: 2013-04-03 13:25
意思是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把房子和里面的设备交还给你。如果他第30个工作日才交还你,那么他就能多住一个月左右。
追问:

那么我就只能让他多住了吗没有其他解决办法了吗,况且我是提前告诉他搬走的呀

回答:

只能让他再住了。

回复时间: 2013-04-03 13:25
合同是否这样约定?如果是就要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4-03 14:38
意思就是想 拖延时间 啊  没有别的意思  其出租 也是无法实现的  因为时你的房子
回复时间: 2013-04-03 16:57
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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