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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名字的房产,房贷未还完,男方现有外债,如

湖南-长沙 06-14 08: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名字的房产,房贷未还完,男方现有外债,如何处理才能保障女方权益不受侵害? 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一套,目前贷款还未还完,男方突然欠下100万外债,男方同意离婚后该房产全部归女方所有,自己欠的钱自己一个人还
1、若女方提出离婚,离婚协议房产全部归女方,离婚后男方是否还能抵押房产或拥有产权?债权人是否有权利对该套房子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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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14 09:00
可以直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7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4 23:49
男方不能抵押,债权人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6-14 11:00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回复时间: 2020-06-17 12:39
房子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男方的债权人是不能主张执行。如果男方对外负债100万,不用家庭生活,也不用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所欠的债务,女方也要共同承担。但有一个例外:女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能够举出证据,证明男方没有将借来的钱用于家庭生活,女方就不用承担这些债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
所以女方如果能证明男方借来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就不用共同承担他的债务。反之如果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女方就要共同承担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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