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公安人员徇私枉法

黑龙江-双鸭山 06-16 16: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8年2月4日,受害人被黄海波、赵铁袭击,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十级。受害人所在小区监控影像完整的记录了事发经过,除黄、赵二人蒙面作案外,孙晓广负责接应。受害人与两个打人者不认识(孙晓广和黄海涛是亲戚关系)。宝清县刑侦大队在事实未经核实,证据链尚未完整,没有进一步取证的前提下,只将打人者黄、赵两名嫌犯向检察院诉卷,却认定孙晓广包庇罪后草草结案。
举报事实及理由:案件主办人张喜龙对“腾全被故意伤害”一案中办案不利,为犯罪分子站台撑腰,
受害人不认识罪犯黄海涛,而黄却说与受害人有矛盾,黄在撒谎,他在替真正的指使者遮掩,当被害人的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出现明显矛盾时,公安部门是否有直接采信被告人口供的权利?
孙晓广谎称,他是在马路上偶然被黄、赵两人劫持,强迫下不得已开车拉两人,事实证明罪犯黄海涛是孙晓广的侄女女婿(黄海涛口供);罪犯赵铁指认黄案发前与孙晓广频繁通话,并指认黄在打完人后给孙晓广打电话,孙晓广开车接应两人,将他们送出城(赵铁口供);案发后,孙晓广向黄转帐一万元(该案卷宗);事情败露后,孙晓广在被上网通缉期间让其姘头给受害人道歉的同时许诺补偿受害人(有视频为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3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6 18:04
你好,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20-06-16 22:50
上一级反应情况
回复时间: 2020-06-16 23:13
你好,通常先做鉴定,鉴定后再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宁夏银川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黑龙江黑河
浙江金华
广东东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395
山东 菏泽
人气:215891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83
宁夏 银川
人气:9340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447
陕西 西安
人气:5832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