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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双方到场签名吗,要纳税吗

四川-泸州 04-04 00:44  悬赏 20  发布者:YXR197…… 给我留言  回答:(1)
之前有婚内公证约定两门面属于一方,但房证上是另一方的名字,是2007年10月份以前办的房证,自建房,后来离婚时也说明了以之前的公证为准分割财产并达成了离婚协议(另一方的财产远大于一方),不知道在过户中是否必须另一方到场签名?也不知道要交税不?有相关规定文件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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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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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04 11:17
需要双方到场,不然应起诉才能单方过户
追问:

谢谢陈律师抽空回答,但我很不解的是之前有了公证后又有了约定,都是一成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特别是有公证,为什么还必须另一方到场呢,现关键在于另一方不配合,一方又基于面子和不想损坏另一方的名誉,以免影响其经商才不起诉的,毕竟中间有小孩的利益,能帮找找不须另一方到场的依据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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