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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属户主一人的吗?房屋增值部分不是我与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04-04 14:43  悬赏 20  发布者:zj3636……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5)
婚后我一家三口与岳父母均住在岳父的旧房(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口薄也是5人,岳父为户主。后岳父申请分户,岳父母到他儿子家,我们成为独立户仍在原地住,村委会给他儿子分了宅基地,而未给我们分配宅基地,只分了1亩责任田。
    1年后岳父与我一起办理了建房许可证,但仍他的名字。我们夫妇在我父母的资助下(5万,未办手续,女方只承认3.4万元)、并向女方亲戚借了3万余(已归还),建了房。
    现女方提出离婚。岳父以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为由,提出我们新建的房全部归他所有(旧房拆除时市价10万左右,现房市价50万左右)。
    请问:宅基地属户主一人的吗?房屋增值部分不是我与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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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4日 15时20分
婚后建造的房产增值及添附均可按共同财产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但法官不这么认为。我可能要到宜昌上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4 14:59
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4-04 16:15
婚后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4-04 18:55
与你们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4-04 20:53
你好!房屋属于你们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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