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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下载了一个微粒贷的app,目测是假的骗局,签了电子合同后让我交1800的所谓质押金
广西-防城港 06-23 20: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想问下,我下载了一个微粒贷的app,目测是假的骗局,签了电子合同后让我交1800的所谓质押金,我没有交,和在线客服沟通后,威胁我说不能取消电子合同,已经生效,但是我也没有收到所谓放款的3万块,声称取消要支付百分十40的违约金,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真的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我觉得合同也不是真实的,请问怎么处理合适,报警可以取消这个所谓的电子合同吗?求各位大佬律师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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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4067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3 20:21
现在很多通过网贷方式来诈骗的,自己要多小心,如让你先转款,一定就要谨慎了,注意诈骗! 如有不明白之处,及时与本律师详细沟通,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 [重庆-江北]
- 陆腾达律师 VIP
- 电话:17316794751
- 39657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3 20:29
这个需要注意,现在诈骗分子经常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让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前期费用,实施诈骗。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VIP
- 电话:18686729300
- 56439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3 20:35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加微信或者电话联系。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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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5605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4 10:33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
- [陕西-西安]
- 蒙彦军律师
- 590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3 20:13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甄别后再做决定。
- [广东-广州]
- 冯倩雯律师
- 171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3 22:38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3 23:26
你好,一般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 58806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24 09:38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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