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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末经业主同意,将楼下变成垃圾堆放处,沟通数次不给处理,所以我们拒交物业费

福建-泉州 06-24 13: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物业末经业主同意,将楼下变成垃圾堆放处,沟通数次不给处理,所以我们拒交物业费,现在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们无理由拒交物业费,现在该怎么处理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24 14:06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0-06-24 16:11
你好,建议提高警惕,不要被骗。
回复时间: 2020-06-24 16:17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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