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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将如何保护我的权利?

浙江 04-04 23:34  悬赏 0  发布者:猫鼠鼠 给我留言  回答:(1)
09年6月13日星期六签订购房合同,我付现金5万,从我卡上转账15.7万,共20.57万元作为首付,贷款52万。当时没有司法解释说房产证上写谁名就归房子归谁,购房合同上仅写了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6月15日办理结婚证,婚后,我老婆没上班,贷款全部为我付的,但12年7月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时我老婆不愿意加上我的名字。请问,若我们离婚了,在房产上分割上我将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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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5 08:59
你有出资证明,婚后还贷部分。你占大部分。
追问:

5万现金无法证明我的出资,因为交给房产公司,房产公司给发票是写合同上我老婆的名字。因为现在她不让添加我的名字,她还一直在失业中,且是唯一挂名的住房,倘若离婚,房子归写名字的她,她没有钱补偿我,且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那我怎么保护我的所谓“大部分”呢?

回答:

你不要还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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