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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新房合同规定是出卖人应当在2019年12月31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江苏-宿迁 06-28 09: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买的新房合同规定是出卖人应当在2019年12月31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交付时间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我们同一栋的都在这个日期前就通知交房了,我是2020年6月15才收到的通知,这算违约吗?不算违约的话我这半年损失怎么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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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28 10:46
算违约的,按相应赔偿标准赔偿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30 16:39
算违约
回复时间: 2020-06-28 10:01
这半年里的疫情期间不算违约,其他时间可以计算违约赔偿,如需更多咨询可以加我微信,手机同号。
回复时间: 2020-06-28 10:24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6-28 11:07
算违约的。。根据签订合同进行
回复时间: 2020-06-28 11:47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6-28 14:12
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6-28 20:24
这算违约 需要核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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