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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子女抚养问题

 04-05 11:54  悬赏 0  发布者:大花非花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湛江 回答:(3)
我想问一下,由于我丈夫长年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十四年来都由我自己一个人照顾,我也在上班,但是丈夫寄回来的生活还没有我付出的工资多,如果离婚后,我可以要求将女儿的抚养权给他(我是想他补偿十几年应该补偿的抚养女儿应尽的责任),并要求他每个月支付女儿的伙食费和其他教育费用,由我照顾女儿,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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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5日 11时57分
不可以。离婚,如果你抚养孩子,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追问:

非常感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5 11:57
双方商量,只要达成一致即可。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05 13:59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追问: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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