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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月中旬,在中介的陪同下,以押二付一的形式租了一间为期一年的单间

福建-福州 07-02 21:56  悬赏 0  发布者:浮生 回答:(1)
2020.3月中旬,在中介的陪同下,以押二付一的形式租了一间为期一年的单间。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没有露面,是中介代签的,合同有我和中介的手印。
5月底因群租房原因被强拆,但是房东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搬离,导致我们居无定所。后来房东说资金紧张,不能马上退还押金,于是我给他一个月时间,他表示可以。
直到今天  房东依旧没有退还押金,他以跟原房东打官司为由,拖欠押金。但这是他和原房东的事情,我也给了他时间,迟迟不退还押金。于是今天报警处理,明天警察会受理该事件。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该房东会生效吗?中介是不是也有责任?我是不是可以让他退还押金后再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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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03 12:11
你好,一般建议你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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