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晓航  王浩  郭永康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老人双方自己写的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老人近几年后死亡 其儿女 要收回房屋

宁夏-石嘴山 04-06 07:37  悬赏 15  发布者:yangni…… 给我留言  回答:(4)
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甲方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房票一张以两千五百元整卖于乙方
一切买房费用由乙方承担,一切手续由乙方保管,房屋一切产权于甲方无关,房屋一切产权与甲方,以及甲方亲属没有任何关系房屋下来后如过户交易由甲方出头过户,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按手印  乙方...   证明人...   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急急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6 10:00
经济适用房的名额是禁止转让的。
回复时间: 2013-04-06 09:02
无效。经济适用房的名额是禁止转让的。
回复时间: 2013-04-08 14:21
无效。经济适用房的名额是禁止转让的。 可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4-08 19:10
协议的内容违反国家的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不能转让,是无效的。
物权不存在,但是债权受法律保护,如果你们想要房子,就要按照市价赔偿对方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40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