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修路4公里,政府人员未通知本人将其纳入招标损失十几万

湖南-湘西 07-07 17:27  悬赏 1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16年本人修4公里烟基路,政府人员未经本人同意,未咨询过本人,将其纳入17年招标工程。招标人龙某将其路收款税收制成58%,签合同的是龙某妻子。后期本人申请重审内容,不接受这样无理的招标内容,政府期初愿意重审,再次找到政府和县烟草公司不给予重审。2017年-2020年三年中找到政府 相互推脱,现已第四年。本人16年向银行贷款已经逾期无法偿还。2020年7月6号再次找到政府,政府又让我和龙某协商。
这件事现在已经找政府几年一直是让本人和龙某协商。政府的行为我可以起诉政府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07 17:30
可以进行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20-07-07 17:31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92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8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4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