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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杜岩平

辽宁-丹东 04-08 13:14  悬赏 0  发布者:jiji73…… 给我留言  回答:(2)
当事人未满18周岁  属于未成年,网上为什么要用真实姓名,这样 是不是伤害了原告和被告的自身。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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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8 13:21
是的一定要保护未成年人。
追问:

我怎么要求让网站删除真实姓名

回答:

网上要求吧

回复时间: 2013-04-08 13:27
用真实姓名是不妥当的,可以要求网站删除。
追问:

怎么和网站联系 要求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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