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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名字的问题

江苏-徐州 04-08 22:12  悬赏 20  发布者:liufe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叫刘菲,看到这个名字你一定会异味这是个女孩,其实我是个男孩,以前上小学初中时一直用刘飞,直到后来高中要用户口本的名字,才知道这个名字给我带来多大的不便,现在工作都两年了,用的也是这个名字,经常受到同事的玩笑,每次需要我签字的时候,别人看到我的名字时,总觉得他们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搞的自己心里好自卑。我问过派出所管户籍的,她们说要看高中毕业证,可是我的高中毕业证上的名字都是按户口本上来的,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社保都交两年了,这名字是越来越不好改了,难道真要一辈子用这名字吗?有什么办法可以改下名字呢?只是把菲改成飞,同音字应该好改一些吧?想象以后孩子看到他爸的名字是这样就受不了,请大家给我一些帮助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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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8 23:0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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