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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你我贷上借了7000元,共分12期,前两期每期还1688

云南-红河 08-07 10: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在你我贷上借了7000元,共分12期,前两期每期还1688.02元已经还了,还要还十期每期618.02元,利息总共2500多元,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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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8-07 10:49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
回复时间: 2020-08-07 10:50
你好,借款纠纷建议先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8-07 10:50
建议积极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8-07 10:51
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可以不归还。
回复时间: 2020-08-07 11:11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8-07 11:57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8-07 12:17
你好,钱取不出来,你不用承担责任,不属于违约。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告诉你怎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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