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公安国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景林  吴健弘  蒙彦军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多次诈骗是否可以累计?

重庆-彭水 04-10 19:29  悬赏 0  发布者:xq1002……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老师:我局最近办理的一起团伙诈骗案件,三行为人分别于2010年6月19日诈骗两起,金额分别是3700元和3000元,6月20日又诈骗两起,金额分别为2000元和2400元。今年3月我局将三人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现我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但是检察院以每次诈骗金额不足5000元的标准和没有司法解释诈骗案可以累计为由,不予批捕。我想请教一下老师,检察院的做法对吗?检察院这样做是否违背了立法精神,若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去诈骗,反正只要每次诈骗金额不足5000元就行了,你法律赖我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0 20:45
答:我认为:没有处理过的,涉案金额累计计算。理由:是连续犯。处断一罪,其本质是数罪,不管是在犯罪认识上,还是在犯罪评价上,都是数罪,只是在犯罪科刑上以一罪处断。因此,“依据刑法规定,数罪并罚乃为处罚犯罪之原则,数罪一罚则为处罚犯罪之例外。”
回复时间: 2013-04-10 21:08
累计计算
回复时间: 2013-04-11 20:48
应该是累计计算,检察院的认定有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淮安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2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5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22
江苏 淮安
人气:25919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6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