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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04-10 20:28  悬赏 0  发布者:wangz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3)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大四即将毕业的本科生,上半年我签了一份工作,在三方协议上它对我有一条额外的附加条款,即“本人毕业时未通过国家CET6,此协议作废,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捌千元。”现在我六级没过,公司不让我去了,并且要我支付八千违约金,这样合理吗?我并不是有意违约的,且即没了工作,又赔钱,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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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1日 01时58分
不合理,不理他们。
追问:

谢谢徐律师,他们要求的违约金由8000降到了5000。也常打电话催我交违约金,且我三方协议还在他们手里。这份协议为什么不合理呢?我应该怎样和他们约谈?

回答:

不理他们,不用赔偿

追问:

可三方协议还在他们手里,而且老打电话。我该怎样说他不合理呢

回答:

不理他们,你也不明白吗!换电话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0 20:32
根据约定是要支违约金!但也可以想办法归避!有不支的希望!
追问:

谢谢徐律师,能提供一些归避的建议吗?

回答:

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3-04-11 17:52
违约金不合理,因为未实现的情况不能作为违约的对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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